一、項目名稱 | 廣州市白云區京溪街京溪村沙河涌污水泵站地塊改造項目 |
二、項目概況 | (一)招商方:廣州市白云區京溪街京溪經濟聯合社。 (二)地塊概況:招商地塊位于廣州市白云區京溪街京溪村沙太中路,總用地面積4269平方米,地上可建建筑限高60米,建筑面積(以最終報建為準)不大于16000平方米且不低于15000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合作方負責按照政府批復的建設方案建造主體建筑、附屬工程、裝修及配套設施設備,承擔建設所需的全部費用。改造后的地塊及物業的產權及所有權歸招商方所有,合作方在合作期限40年(含建設期20個月)內擁有其物業的經營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管理權及收益權等),并需向招商方支付經營使用費。 (四)合同履約金:¥100萬元。 (五)交易保證金:¥2000萬元。 (六)交易底價:開始計算經營使用費后整體物業首年經營使用費¥30萬元/月。 (七)交易方式:通過現場舉牌競價的方式,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合作方。 |
三、意向合作方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意向合作方須是我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的具備獨立履約能力的企業法人,其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 (二)意向合作方須提供材料證明:其正在廣州市行政區域經營不低于20000平方米商業寫字樓項目,且自2015年至今所經營項目進駐企業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納稅總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以稅局出具有效完稅證明為準),經營項目引進三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僅限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這兩交易所的A股市場和B股市場,以及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H股市場上市的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且進駐一年以上(以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三)意向合作方需沒有處于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責令停業或停止承接工程或停止投標資格的狀態、沒有出現嚴重的信用和信譽危機、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的狀態、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沒有發生過重大建設項目責任事故、沒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面認定的行賄記錄,意向合作方須書面作出以上承諾。 (四)本次招商活動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單位或聯合體報名。 |
四、報名事項 | (一)報名時間、地點:意向合作方須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間到白云區集體資產交易中心(白云區景云路13號首層)現場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工作日及工作時間內接受報名)并索取交易文件。報名需繳納報名及交易文件工本費¥100元,由廣州白云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開具發票。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聯系人及電話:何先生,020-86361273。 (三)報名所需資料(以下資料為復印件的須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 1.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情況下); 3.意向合作方正在廣州市行政區域經營不低于20000平方米商業寫字樓項目的證明材料; 4.意向合作方自2015年至今所經營項目進駐企業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納稅總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的證明材料(以稅局出具有效完稅證明為準); 5.意向合作方經營項目引進三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僅限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這兩交易所的A股市場和B股市場,以及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H股市場上市的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且進駐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以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6.承諾書原件。 注:請帶齊以上資料及公章于上述報名時間內前往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
五、交易保證金繳納時間及競價會事宜 | (一)公告期滿后,本中心將會同招商方對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意向合作方須在《資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其名下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向本中心指定賬戶足額匯繳交易保證金方可獲得競價活動參與資格,交易保證金以銀行達帳為準。 (三)競價會事宜以本中心發布的《交易規則》、《資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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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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